普及院前急救技能,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
普及院前急救技能,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
张文俊 佛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
心脏骤停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4分钟,而我国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普遍超过10分钟。这意味着,绝大多数情况下,现场第一目击者才是真正的“第一施救者”。然而,目前我国公众心肺复苏掌握率不足3%。公众为何不敢救、不会救?救了是否需要担责?学习渠道有哪些?本文为你逐一解答。
一、我国公众院前急救普及现状与突出问题
当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发生时,能否在救护车到达前的“黄金时间”内得到有效急救,往往决定着生命的走向。遗憾的是,在我国,公众掌握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比例仍然偏低。
许多人对急救的认识还停留在“掐人中”、“拍胳膊肘”等传统误区,或仅仅知道“120”急救电话号码而无法配合远程急救指导。对于心肺复苏、AED(自动体外除颤器)使用、气道异物梗阻解除等救命技能,真正会操作的人并不多。现有调查显示,我国掌握心肺复苏技能的市民比例整体仍低于1%。这意味着,在人口密集的社区、商场或车站,一旦有人突发心脏骤停,周围数十甚至上百人中,可能都找不到一个能有效实施抢救的人。
二、公众院前施救的主要阻碍因素
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。
其一,培训渠道有限。长期以来,急救培训大多面向医护人员和专业救援队伍,面向普通大众的系统性、普及性培训渠道较少。近年来,学校、社区和企业虽也开始组织急救讲座,但大多停留在知识讲解层面,缺少让每个人都能上手练习的实操环节。没有亲手在模型上按压过胸腔、没有实际模拟过如何使用AED,当真正面对紧急情况时,多数人会因为紧张和不自信而不敢施救。
其二,公众急救意识薄弱。很多人抱有“急救是医生的事”、“我不会,等专业的人来”的想法。事实上,及时、正确的现场急救,特别是对心脏骤停患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配合AED,可将生存几率成倍提高;而延误的每一分钟,存活率都会显著下降。
三、施救保障体系:法律、设备与制度支撑
公众不敢施救的另一层顾虑在于:万一操作中造成了损伤,会不会被追究责任?《民法典》第184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: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”目的正是鼓励更多人在紧急时刻敢于伸出援手。
与此同时,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置也在逐步完善。AED的设置点日益增多,机场、地铁站、大型商场等场所多有配备,并有明确标识指引,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取用。
在制度层面,越来越多地区已将急救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、驾驶员培训和行业入职培训等范畴,从制度上推动急救技能走向普及。
四、公众急救技能规范化学习渠道
公众急救门槛并不高,普通大众通过科学学习、反复实操,完全能够掌握日常刚需的自救互救技能,主要可通过三种途径系统学习:
一是专业机构标准化培训。120急救中心、红十字会等机构定期举办标准化急救课程,内容涵盖心肺复苏、AED使用、止血包扎等核心技能,全程手把手实操教学,部分可考取急救证书。
二是单位社区普惠式培训。社区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组织专题培训活动,邀请医疗专业人员现场教学,贴合日常场景,适合零基础大众参与。
三是公共自助实操练习。如在机场、车站配备模型和AED训练机,支持急救技能实操训练,帮助公众掌握急救技能。
此外,科普宣传方式创新能有效扩大覆盖面。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急救知识,如短视频演示急救步骤、手机应用提供操作指引、在线直播常见急症处理方法等,便于公众利用碎片时间学习记忆,扩大急救科普知识覆盖范围。
五、结语
急救不仅是技术,更是选择。如今,从国家卫健委推动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,到各地探索“五分钟社会救援圈”,急救支持环境正在逐步完善。法律为善意兜底,设备为全民急救赋能,常态化培训为大众破除技术壁垒。希望读到本文的你,能从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开始,成为那个在关键时刻敢于出手、善于施救的“第一响应人”。
